PG電子官方網站(以下簡稱“采購人”)現面向社會供應商組織通勤服務項目公開采購,歡迎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根據公告要求提交資料,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情況
1、名稱:PG電子官方網站關于通勤服務采購項目。
2、采購內容:員工珠海市內通勤運輸服務。
通勤路線:
(1)上班路線(A線和B線)
始發(fā)站點:嘉園
發(fā)車時間:早班7:05 晚班19:05
路線停靠點:嘉園-翠微-明珠-公交花園-藍盾路口-公安村-長沙圩-南坦路口-南溪-瀝溪-公司
(2)下班路線(A線和B線)
始發(fā)站點:公司
發(fā)車時間:早班8:10 晚班20:10
路線停靠點:公司-瀝溪-南溪-南坦路口-長沙圩-公安村-藍盾路口-公交花園-明珠-翠微-嘉園(A線和B線按上班路線原路返回)
(3)上班路線(C線)
始發(fā)站點:前山郵局
發(fā)車時間:7:30(學生暑假期間,推遲發(fā)車5分鐘)
路線停靠點:前山郵局-招商花園城-三臺石北-安居園-翠前小學-葵竹苑-公交花園-長沙圩-南坦路口-南溪-瀝溪-公司
(4)下班路線(C線)
始發(fā)站點:公司
發(fā)車時間:17:40
路線停靠點:公司-瀝溪-南坦路口南溪-長沙圩-公交花園-葵竹苑-翠前小學-安居園-三臺石北-招商花園城-前山郵局(C線按上班路線原路返回)
3、服務車輛及司機要求:供應商需提供1-2臺20-45座中巴或大巴車以滿足采購人需求,需配備具有5年及以上駕駛同等車型經驗的司機,具體要求以采購人為準。
4、服務內容
(1)車輛需要購買200萬及以上第三者責任險和50萬及以上座位險;
(2)服務時間:本項目暫定服務期為三年,根據采購人實際需求簽訂合同。入圍供應商與采購人就本次公告內容簽訂一年服務期限合同。合同履行期內采購人根據合同履約情況對供應商進行考核評價,經考核評價合格后,采購人根據實際需求再與其重新議定價格并簽訂下一年度合同。如出現考核不合格、采購人需求變化等其他客觀原因導致不再需要此次采購內容或供應商自動放棄續(xù)簽合同的,采購人不再與入圍供應商續(xù)簽合同”。
二、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依法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或組織,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記(或注冊)證明文件;
2、供應商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供應商應為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道路運輸管理局核發(fā)的《汽車租賃經營備案證》等有效資質;
4、供應商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條例,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guī)記錄;
5、供應商不得為:
①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 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②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7、對列入珠海PG電子供應商黑名單的供應商不允許其對本項目進行報名。
三、參選單位必須出具下列證明文件: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2、如參與比選的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代表人須持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格式見公告附件2:參選文件)。
3、參選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委托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服務報價(需填報單日單輛價格,格式見公告附件2:參選文件)。
5、業(yè)績證明文件復印件(合同加蓋公章,原件備查)。6、具體服務方案(格式見附件2:參選文件)。
四、比選方式
(一)比選辦法:綜合評分法根據比服務、比質量、比價格的原則,由比選小組成員獨立綜合評分最終確定1家中選(詳見附件1:評分辦法)。
(二)原則及標準
1、比選小組只對通過入圍的服務單位采用相同的比選程序、評分辦法及標準進行評價和比較;
2、本次綜合評分的因素是:將服務單位的服務質量、合同執(zhí)行、承諾兌現等情況納入評議范圍進行打分;
3、中標人不得進行轉包,分包;
4、如中標人因生產能力或其他不可抗力未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公司將與此次比選排位第二的供應商簽定合同。
五、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現場遞交資料或郵寄資料或將資料電子版發(fā)至郵箱891654496@qq.com送至PG電子官方網站(聯(lián)系人:李小姐 聯(lián)系電話:18385799405,0756-8658419)。現場送達的以交付時間為遞交時間,郵寄送達的以簽收時間為遞交時間(請自行預留好郵寄在途時間)。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將予以拒收。對各參選單位的資料將不予以返還,PG電子將妥善保管、處理報名資料,遞交報名資料視為許可PG電子對報名資料進行合理使用。
資料寄送地點:珠海市香洲區(qū)華威路323號3幢7樓
時間: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2日17:30(包含法定節(jié)假日),參選文件須密封并加蓋公章,否則作無效處理。
六、成交供應商的確定原則
由比選小組成員獨立綜合評分最終確定1家中選(詳見附件1:評分辦法 附件2:參選文件)。
七、其他說明
1、采購人收到的報價文件視為不涉密材料,所有資料均不予返還。
2、供應商對報名信息和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自動喪失本項目參與資格,且被列入珠海PG電子供應商黑名單。
3、采購人可根據需要對參選人進行實地考察。
PG電子官方網站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