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有關規定,對項目驗收報告進行公告,以便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以及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接受公眾的監督。
一、項目名稱:
PG電子官方網站擴建項目
二、建設地點:
珠海市香洲區華威路
323
號
三、建設單位:
PG電子官方網站
四、驗收監測(調查)單位:
珠海天和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
《PG電子官方網站擴建項目》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獲取環評批文(珠環建
〔2016〕8號
),PG電子官方網站擴建項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區華威路
323
號,用地面積
15120.49
平方米,建筑面積
27037.36
平方米。本次驗收監測范圍為擴建項目,擴建項目利用現有廠房進行建設,擴建項目總投資
1286
萬元,其中環保投資
70
萬元,環保投資比例
5.4
%
。主要從事鋁塑組合瓶蓋的生產,年生產鋁塑組合瓶蓋
2
億只。擴建后,原有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及產量等均不變。擴建項目勞動定員
100
人,員工均在廠內食宿。全年工作
300
天,每日兩班每班生產
11
小時。
六、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1
、環保手續履行情況
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
2016
年
4
月
PG電子官方網站
委托
襄陽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編制了《PG電子官方網站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通過珠海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珠環建
[2016]8
號
)。
2
、污染防治落實情況
(
1
)生活污水:本項目食堂產生的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后,與其他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通過市政管網排入珠海市拱北水質凈化廠集中處理,最終排入前山河口海域石角咀。本項目生活污水已辦理
《城市排水許可證》(珠水排字
[2015]
第0009號),有效期:自2015年01月20日至2020年1月19日。
(
2
)生產廢水: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生產廢水主要為清洗工序和噴涂工序(水簾柜)產生的廢水。清洗廢水主要是由裝配車間的清洗工序及成型后的清洗工序所產生,清洗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通過市政管網排入珠海市拱北水質凈化廠集中處理。水簾柜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于噴涂工序,不外排。
(
3
)生產廢氣:注塑成型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破碎工序產生的粉塵廢氣經布袋除塵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噴涂及固化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水簾柜
+
光催化氧化二級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涂印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涂印印刷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涂印后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
(
4
)食堂油煙廢氣:油煙廢氣經運水煙罩
+
靜電油煙凈化設施二級裝置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
(
5
)噪聲:項目噪聲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的機械設備噪聲,通過采取消聲、減振、隔聲、合理布局等綜合防治措施,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12348-2008
)
3
類標準。
(
6
)固體廢物:廢邊角料、除塵沉渣等一般固廢交由相關單位回收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廢乳化液、廢包裝桶、廢漆渣、清洗印刷機產生的廢有機溶劑交由肇慶市新榮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回收處理;廢活性炭、廢水處理產生的污泥交由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珠海市斗門區永興盛環保工業廢棄物回收綜合處理有限公司處理。
(
7
)環境保護管理:企業設有專職人員負責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建立了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七、公示期限:
2018
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28日
八、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公示期間,公眾可向
PG電子官方網站
提出意見,地址:
珠海市香洲區華威路
323
號
,聯系人:曾伶俐,聯系方式:
0756-8658307
九、驗收報告和相關資料查閱方式:
可在本公示有效期內直接聯系建設單位查閱《
PG電子官方網站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建設單位名稱:PG電子官方網站
建設單位地址:
珠海市香洲區華威路
323
號
聯系人:曾伶俐,聯系方式:0756-8658307